China Ro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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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RoHS,

2006年2月28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2018年3月15日,中国工信部(MIIT)正式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 以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自公告日期(2018年3月12日)起一年后施行。《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12类产品。上述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以及多溴二苯醚含量都应当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

 

哲森绿链解决方案:

  • 借助哲森绿链系统平台,可以要求供应商按照固定模板签署RoHS符合性声明。

  • 要求供应商年度更新第三方检验报告,并通过哲森绿链平台上传和保存数据。

  • 要求供应商提供全物质成分分析,并通过哲森绿链系统平台的合规检验功能对物料的辅助认证物料RoHS合规情况。

  • 对供应商进行HSPM相关体系审核,促进供应商有物质管理体系符合QC08000要求。

  • 定期对来料进行抽样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 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对公司产成品进行相关鉴定。